一、留學人員創業前期補貼項目審批內容
對來我市創辦企業的海外高層次人才的創業項目予以資助。
重點支持領域:互聯網、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術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海洋、航空航天、生命健康、機器人、
可穿戴設備、智能裝備等未來產業。
二、留學人員創業前期補貼項目審批條件
資助對象和申請條件
資助對象:申請創業資助主體是來深創業的留學人員。
留學人員申請創業資助應當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一)獲得市外專局頒發的深圳市《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證明》;
(二)擔任所在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管理人員(副總經理以上職務),或者技術負責人(技術總監以上職務);
(三)必須為公司股東,持有公司股份折合人民幣不少于30萬元;
(四)所在企業屬我市重點扶持和發展的產業;
(五)所在企業具有與申報項目相符的場地、研發設備和人員,且經營正常;
(六)所在企業注冊成立時間須在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間。
創業資助申請應當在申請人所在企業注冊成立的6至36個月內提出
三、留學人員創業前期補貼項目資助標準
留學人員來深創業前期費用補貼分為三個等級:
一等資助100萬元,二等資助50萬元,三等資助30萬元。
(一)一等資助條件:申請人在國(境)外取得博士學位或者在國(境)外從事博士后研究工作1年以上,具有在
國(境)外5年以上學習或者工作經歷,持有所在公司股份折合人民幣100萬元以上,具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
所開展的項目技術先進、可行、有重大突破。
(二)二等資助條件:申請人在國(境)外取得碩士以上學位或者為訪問學者,具有在國(境)外3年以上
學習或者工作經歷,持有所在公司股份折合人民幣50萬元以上。所開展的項目技術先進、可行,具有創新性。
(三)三等資助條件:申請人在國(境)外取得學士以上學位或者為訪問學者,具有在國(境)外1年
以上學習或者工作經歷,所開展的項目具有先進性和可行性。
(四)經專家評定,特別優秀的項目,可給予高500萬元的資助。
四、留學人員創業前期補貼項目申請材料
(一)《深圳市留學人員來深創業前期費用補貼申請表》(企業在申報系統成功填報后自動生成,請用A4紙豎版打?。?;
(二)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三)市場監管部門出具的申報當月的商事主體登記及備案信息查詢單(基本信息、許可經營信息、股東信息、成員
信息4張表,登錄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在“商事登記簿查詢”欄目打?。?;
(四)商業計劃書或者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無模板);
(五)科研項目或成果的其它有關證明材料;
(六)專利、權證書(復印件)或知識產權承諾書;
(七)留學人員簡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