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企業建立研發準備金制度,對其按規定支出,符合加計扣除政策,且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的研發項目,按上年度研發實際支出,予以一定資助。
企業研究開發資助項目設定依據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促進科技創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發〔2016〕7號)
企業研究開發資助項目審批數量及方式
審批數量:有數量限制,受本年度財政預算安排總量控制,金額:最高1000W。
審批方式:自愿申報、專家評審、審批機關審定。
企業研究開發資助項目申請材料
1.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注冊未滿一年的可提供驗資報告)復印件;
2.上年度完稅證明復印件;
3.研究開發項目計劃書或立項報告;
4.建立內部研發機構證明材料(銷售收入2000萬元以上企業須提供);
5.其他證明材料,如企業資質證書、知識產權證書或申報文件、新產品或新技術證明(查新)材料、檢測報告等
審批受理機關
(一)受理機關: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
(二)受理時間:
網絡填報受理時間:2019年
書面材料受理時間:2019年
審批決定機關
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深圳市財政委員會。
審批時限
每年一次,成批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