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創客創業資助審批內容(最高資助50萬)
中國創新創業大賽、中國(深圳)創新創業大賽、全國農業科技創新創業大賽競賽等優勝者在深圳實施競賽項目的資助以及創客企業的資助。
二、創客創業資助審批數量及方式
審批數量:有數量限制,受創客專項資金年度總額控制,單個項目資助強度不超過50萬元。
審批方式:申請人申報、專家評審、答辯或者現場考察、社會公示、審批機關審定。
三、創客創業資助審批條件
申請創業大賽優勝項目創客創業資助的企業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近2年中國創新創業大賽行業總決賽優秀企業或團隊、中國(深圳)創新創業大賽總決賽或行業決賽一、二、三等獎及優勝獎、全國農業科技創新創業大賽初創組優勝者在深圳實施競賽項目并于2015年1月1日以后在深圳依法注冊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申請普通創客創業資助的企業應當符合以下條件:2017年1月1日以后在深圳依法注冊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創客企業。
四、申請材料
(一)登錄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在線填報申請書,提供通過該系統打印的申請書紙質文件原件;
(二)團隊負責人、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三)大賽晉級決賽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四)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原件;
(五)可選擇提供知識產權證、查新報告、檢測報告、獲獎證書、國家/省計劃文件等項目技術水平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驗原件)。特訊,提醒你:以上材料一式兩份,復印件需加蓋申請單位公章,A4紙正反面打印/復印,非空白頁(含封面)需連續編寫頁碼,裝訂成冊(膠裝)。
五、審批受理機關
(一)受理機關:市科技創新委。
(二)受理時間(按申報順序,分批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