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條件
1.公司在廣州市/佛山市成立4年內初創企業(指在市區內登記注冊3年內的小微型企業、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單位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
2.與員工簽訂一年以上的勞動合同;
3.為員工連續購買3個月以上的社保。
扶持金額
1.按購買社保員工人數補貼,不包括法人,補貼3萬(不足3萬可以后續申請);
2.第1-3人按每人2000元;
3.第4-11人按每人3000元。